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办公厅(室),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文件精神,国家认监委组织编写了《 绿色产品标识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7年5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委。
联系人:杨书伟、关钧文
电 话:010-822620745、82262674
邮 箱:yangsw@cnca.gov.cn、guanjw@cnca.gov.cn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