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范围涉及食品中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真菌毒素等快速检测方法,目录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申报的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应具备前期试验、科研等工作基础。
申报单位应为相关领域的检验机构、科研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企业,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能够提供《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征集技术要求》(附件2)所列栏目的各项内容,并对填报内容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报送方式和时限
(一)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征集技术要求》,并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一式三份)。邮寄时请注明“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申报材料”字样。
(二)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11月5日。
联系人:金绍明、张敏
联系电话:010-67095928、010-88331033
电子邮箱:kbsbzglc@cfda.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2号,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定所(邮编:100050)
附件:1. 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征集目录.docx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