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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征求《生猪屠宰厂(场)飞行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农办医函[2016]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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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6-06-14 15:58:43  来源:农业部办公厅  浏览次数:1172
核心提示:为加强对生猪屠宰厂(场)的监督检查,根据《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起草了《生猪屠宰厂(场)飞行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请你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6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部兽医局。
发布单位
农业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办医函[2016]31号
发布日期 2016-06-12 截止日期 2016-06-3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部屠宰技术中心),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为加强对生猪屠宰厂(场)的监督检查,根据《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起草了《生猪屠宰厂(场)飞行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请你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6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部兽医局。
 
  联 系 人:农业部兽医局  李汉堡
 
  联系电话:010-59193344 59192871(传真)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6月12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飞行检查 农业 监督检查 动物防疫 生猪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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