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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中心关于征求氨基磺酸等5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意见的函(卫监审一便函〔2016〕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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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6-04-12 04:26:28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  浏览次数:1432
核心提示: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经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安全性评估,现公开征求氨基磺酸等5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意见,截止时间为 2016年5月8日。请将意见反馈至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
发布单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卫监审一便函〔2016〕111号
发布日期 2016-04-08 截止日期 2016-05-08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经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安全性评估,现公开征求氨基磺酸等5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意见,截止时间为 2016年5月8日。请将意见反馈至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
 
  传真:010-84088654
 
  邮箱:lujie0308@163.com
 
  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
 
  2016年4月8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 评审 评估 氨基磺酸 行政许可 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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