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其他草案 »监督中心关于征求氨基磺酸等5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意见的函(卫监审一便函〔2016〕111号)

监督中心关于征求氨基磺酸等5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意见的函(卫监审一便函〔2016〕111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6-04-12 16:26:28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  浏览次数:1631
核心提示: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经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安全性评估,现公开征求氨基磺酸等5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意见,截止时间为 2016年5月8日。请将意见反馈至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
发布单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卫监审一便函〔2016〕111号
发布日期 2016-04-08 截止日期 2016-05-08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经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安全性评估,现公开征求氨基磺酸等5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意见,截止时间为 2016年5月8日。请将意见反馈至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
 
  传真:010-84088654
 
  邮箱:lujie0308@163.com
 
  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
 
  2016年4月8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 评审 评估 氨基磺酸 行政许可 食品安全法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598 second(s), 12 queries, Memory 4.4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