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肉及肉制品检查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做好肉及肉制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7月31日
肉及肉制品检查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肉及肉制品检查执法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豫政食安办明电〔2014〕12号)和郑食安办〔2014〕2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肉及肉制品检查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的工作方针,以落实企业主体职责和政府监管责任为切入点,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预防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通过肉及肉制品检查执法专项行动,一是确保全市肉及肉制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确保全市肉及肉制品生产加工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肉及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
四、检查内容
督促企业自查并报告。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肉及肉制品检查执法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豫政食安办明电〔2014〕12号)和郑食安办〔2014〕22号文件的要求,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质检总局2009年第119号公告),各单位立即应通知辖区内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肉及肉制品生产企业进行自查。企业自查情况,应按照119号公告的规定,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自查报告。应明确要求生产企业对外派机构、使用外租外借库房等一并自查,不得有盲区死角。应要求企业自查报告对此进行明确陈述。
加强对企业自查情况的核查。重点检查五个方面:一是原辅材料采购情况,核实有无采购来自疫区的肉及肉制品原料,对采购的每一批次的原料是否依法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及发票,有无采购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及肉制品;对其他原辅材料是否依法进行查验,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原辅材料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是否如实记录每一批次原辅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批次、进货日期及供货者的名称、资质、联系方式;二是生产车间及生产记录,核实肉及肉制品生产过程中有无使用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三是出厂检验情况,核实出厂产品是否按规定逐批检验,并有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四是企业是否建立产品销售记录制度,是否按照规定真实记录产品的销售去向;五是有无超许可范围生产,产品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若发现企业在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添加物管理、产品出厂检验方面存在问题的,应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7月31日-8月7日)。各单位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切实掌握辖区范围内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基本情况,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集中整治(8月8日-10月9日)。各单位按照整治方案开展检查执法专项活动,严厉查处肉及肉制品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违规行为,对辖区肉及肉制品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隐患开展集中专项检查。。
第三阶段:督查抽查,总结提高(10月10日-10月31日)。各单位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及环节加强日常监管,密切防范,巩固成果,总结提高,确保辖区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万无一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检查执法专项行动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完成工作的时限,逐级落实各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市局将派出督查组,组织各县(市)区局人员对各单位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对在专项行动中工作不力,导致辖区内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件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标本兼治,抓好肉及肉制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各单位在突出抓好整治重点的同时,要注意结合工作职责,强化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要督促肉及肉制品生产企业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其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履行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义务,对社会负责。要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推进肉及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切实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三)搞好宣传,营造良好的专项检查执法行动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报刊、网络等的优势,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有针对性的进行宣教和培训活动,促进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增强法律意识、熟练安全技能,做到诚信从业,自觉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正确引导消费,同时加大对优质食品、优良品牌、优秀企业的宣传力度和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无生产加工条件的生产行为。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食品、使用安全食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预防为主,做好肉及肉制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预案。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搞好协作联动,扎实做好各项应对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做好预案,要实行全天24小时食品质量安全值班制度,一旦发生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事故,应立即按照要求上报,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损失,并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检查执法行动信息工作,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