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6日,海关总署发布第2023年第95号公告《海关总署关于印度尼西亚魔芋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公告明确8月6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印尼魔芋粉进口。部分详细要求如下。
(1)允许进口产品
印尼输华魔芋粉是指由印尼境内种植和加工的珠芽弥勒魔芋(Amorphophallus muelleri)块茎为原料,经物理方式加工而获得的,非直接供人类食用的干燥粉末。
(2)生产企业要求
印尼魔芋粉生产企业有责任确保其输华魔芋粉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和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输华魔芋粉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应由印尼农业部推荐,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注册。
(3)生产要求
印尼输华魔芋粉从原料种植、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到出口全过程,均应符合中国和印尼的相关安全卫生要求,防止受到致病微生物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
(4)食品安全要求
印尼输华魔芋粉应符合中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包装要求
印尼输华魔芋粉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和植物检疫要求的干净、卫生的新材料包装,内层包装须使用塑料包装材料,并在运输过程中防止发生撒漏。每一包装应以中文或英文标注“本产品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魔芋粉的品名、产地、生产加工企业名称及其在华注册号、出口商名称和地址及其他可追溯信息。
(6)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印尼官方应对每批符合议定书要求的魔芋粉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并在证书附加声明中注明“该植物检疫证书所证明的魔芋粉符合中印尼双方签署的关于印度尼西亚魔芋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