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生产环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督导相关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近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线上培训会,对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及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共300余人进行了疫情防控工作培训。
此次培训,充分结合大连实际情况和近期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新规定新要求,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清单、驻点监管人员职责清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等重点内容进行了细化讲解,重点强调生产环节疫情防控六项举措:
一、严格“人、物、环”同检
■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重点人员加强核酸检测;
■对拟加工产品按批次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进入生产流程;
■对设备和环境加强核酸检测并建立台账。
二、实施“三集中”管理
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重点人员(包括装卸工、掏箱工、缓化工序及缓化工序前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实行集中居住、集中接送、集中就餐“三集中”封闭管理,离职及申请暂时离开,须进行14天集中隔离和两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离开,再进行7天居家健康观察,方可进入社会环境。
三、落实驻点监管
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派驻专职监管人员,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驻点监管,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每库须设1名监管负责人和1名冷库主办方负责人,以公示栏方式在冷库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四、严格分库贮存、双锁管理
■国产冷链食品与进口冷链食品分开存放,严禁混库。
■实行双锁管理。
■进口冷链食品冷库钥匙要分别掌握在冷库开办方和属地派驻监管人员手中,双方不同时到场不能开库出入货。
■进出库货物必须经驻点监管人员验明,否则不得出入库。
五、严查“三证一码”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的“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同批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和首站追溯码),无“三证一码”的不得采购。其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应经由辽宁省首站定点冷库进行“批批检测、件件消毒”后出具。
六、严格消毒措施
■对进口冷链食品的内包装按照首站冷库的消毒标准实施预防性消毒;
■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设备和器具每次使用后应进行有效的清洗和消毒;
■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车间,各种操作台面、接触面/点,至少每半天消毒1次,并对有关消毒情况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