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改革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国家工商总局起草了《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ic.gov.cn),通过首页右侧“规章草案征求意见”栏提出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邮编:100820)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gszqyj @saic.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
国家工商总局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