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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征求《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农办医函[2013]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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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1-06 13:12:23  来源:农业部办公厅  浏览次数:3686
核心提示: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已由商务部划入我部。为依法履行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和监督执法职能,我部对《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农办医函[2013]71号
发布日期 暂无 截止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已由商务部划入我部。为依法履行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和监督执法职能,我部对《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请对修订草案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函告我部兽医局,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所提意见的电子版。
 
  联 系 人:农业部兽医局 万强
 
  联系电话:010-59192029、59191691(传真)
 
  电子邮箱:syjyzc@agri.gov.cn
 
     附件下载: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略)
 
  2.《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条文对照表(略)
 
  3.《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略)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12月31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农业 草案 生猪屠宰 生猪 定点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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