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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部分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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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9-09 02:09:06  浏览次数:4712
核心提示:8月24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修改了《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部分内容,以预防直接摄入食品添加剂而引发安全事故,其主要内容如下:1、必须强制标示处理亚硝酸钠的注意事项。2、增设对违反停止标示、广告命令者的处罚标准。3、完善标示、广告审议对象的品类。
发布单位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发布文号 总理令第1724号
发布日期 2021-08-24 生效日期 2021-08-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法规 专业属性 标签标识
备注 8月24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修改了《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部分内容,以预防直接摄入食品添加剂而引发安全事故,其主要内容如下:1、必须强制标示处理亚硝酸钠的注意事项。2、增设对违反停止标示、广告命令者的处罚标准。3、完善标示、广告审议对象的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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