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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停止续展企业使用备案企标的通知 (中绿科〔2017〕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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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1-14 02:04:11  来源: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3611
核心提示: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停止续展企业使用备案企标的通知称,技术标准是绿色食品认证的重要基础。近年来,中心进一步加大了标准制修订力度,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已进一步完善,基本能够满足企业事请的要求。为切实维护绿色食品认证的公正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中心决定停止企业在续展时继续使用经中心审核备案的企业标准,初次审请企业和续展企业要严格按照最新版《绿色食品产品适用标准目录》选用产品执行标准,不在目录内的产品不予受理。
发布单位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发布文号 中绿科〔2017〕98号
发布日期 2017-08-03 生效日期 2017-08-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地绿办(中心):
 
  技术标准是绿色食品认证的重要基础。近年来,中心进一步加大了标准制修订力度,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已进一步完善,基本能够满足企业事请的要求。为切实维护绿色食品认证的公正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中心决定停止企业在续展时继续使用经中心审核备案的企业标准,初次审请企业和续展企业要严格按照最新版《绿色食品产品适用标准目录》选用产品执行标准,不在目录内的产品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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