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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4年版)》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部门:

《江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4年版)》已经省农业农村厅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24年6月20日起施行。2022年2月10日发布的《江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赣农规字〔2022〕2号)同时废止。

2024年5月19日

   江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4年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