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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共82件)

第一类项目:任期内完成制定、修改的法规(4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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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项目:任期内调研起草,条件成熟时制定、修改的法规(4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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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根据国家立法、修法进程,对爱国主义教育、妇女权益保障、社会救助、家庭教育、通用语言文字、文物保护、国防教育、节约能源、统计、人大制度建设(代表、监督)等方面立法、修法工作适时开展调研论证,条件成熟时可以安排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