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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贵州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黔商发〔2023〕12号)

各市(州)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文物局:

为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省文物局联合制定了《贵州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及时报送有关情况。

   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贵州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