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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 (闽政办〔2021〕5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附件:

   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