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
定义
|
|
中国
|
加拿大
|
|
婴儿配方食品
(0~6月龄)
|
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和/或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液态或粉状产品。适用于正常婴儿食用,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0~6月龄婴儿的正常营养需求。
|
指食品中含有一定大小的颗粒,以鼓励婴儿进行咀嚼,但婴儿又可不经咀嚼就轻易吞咽的食品。
|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
(6~12月龄)
|
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和/或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辅料,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液态或粉状产品,适用于较大婴儿食用,其营养成分能满足正常较大婴儿的部分营养需要。
|
|
幼儿配方食品
(12~36月龄)
|
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和/或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辅料,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液态或粉状产品,适用于幼儿食用,其营养成分能满足正常幼儿的部分营养需要。
|
/
|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0~12月龄)
|
指针对患有特殊紊乱、疾病或医疗状况等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需求而设计制成的粉状或液态配方食品。
|
指经过特殊加工或配制以满足人特定需求的食物,适用于因疾病、内部失调或受伤导致身体或身体状况出现问题的人群,包括无乳糖配方食品、部分水解配方食品、完全水解配方食品、氨基酸配方食品等。
|
中国
|
加拿大
|
||
部门
|
相关职责
|
部门
|
相关职责
|
农业农村部
|
下设的畜牧兽医局负责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
|
/
|
/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负责拟定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应用的安全性审查工作。
|
加拿大卫生部
|
负责制定在国内出售的食品的安全和营养质量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进行风险评估以及评估加拿大食品检验局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效力。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下设的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婴幼儿配方食品市场准入、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
|
加拿大食品检验局
|
实施卫生部制定的法规和标准,负责联邦注册的食品企业的监督管理,监管跨省交易的食品企业。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联邦机构,负责婴儿配方食品的安全监督。
|
海关总署及各省市海关
|
负责婴幼儿配方食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管工作。
|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
|
在进境口岸负责食品、农产品等的初步检查,对所有进口的食品进行管理,确保进境的婴儿配方食品满足加拿大的法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