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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环境保护署修订硝基吡啶的残留限量 (85 FR 48651)

美国环境保护署修订硝基吡啶在多种食品中的残留限量。该法规修订硝基吡啶在甜菜、糖和甜蜜中的残留限量为0.5ppm;在糖用甜菜的根部的残留限量为0.3ppm;在糖用甜菜顶部的残留限量为0.7ppm;在油菜籽的残留限量为0.3ppm;在块茎与球茎类蔬菜(作物亚组1C)的残留限量为0.6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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