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防范的通知》的通知 (渝安办〔2020〕66号)
各区县安委会,危安办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防范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0﹞17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和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齐心协力推动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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