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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防范的通知》的通知 (渝安办〔2020〕66号)

各区县安委会,危安办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防范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0﹞17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和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齐心协力推动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9日
 
    附件下载:

       安办66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