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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 (宁人常﹝2015﹞11号)

  (2015年3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5年3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文件宁人常﹝2015﹞1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