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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指导意见的通知 (辽安监危化〔2018〕18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要求,2017年,省安全生产监管局(以下简称省局)制订下发了《关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辽安监管三〔2017〕5号),对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省局及各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以下简称市局)依据风险分级结果,初步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一张图一张表”,为实现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结合我省指导意见一年来的实施运行情况,省局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重新制订了《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请各市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相关企业,由安全监管部门聘请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到企业现场逐项评估诊断,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风险重新分级工作。
 
  涉及环氧化合物、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硝基化合物等自身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生产装置的企业由省局组织开展评估诊断分级,请各市局于8月15日前将有关企业名单报送省局。
 
  请各市局将《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分级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4)、《烟花爆竹企业风险分级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5)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分级信息表》(见附件6)于2018年9月30日前报送省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联系人:杜建亮,电话:024-86894183,邮箱:lnsafety@163.com。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6日
 
  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
 
  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安监管三〔2016〕1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安全生产监管局(以下简称省局)决定对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监管。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对企业实施风险分级
 
  (一)风险分级范围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列入风险分级范围: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2.有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3.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或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化工企业;
 
  4.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5.市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风险分级的其他企业。
 
  (二)安全风险等级
 
  根据企业的行业类别、生产经营特点、规模和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开展风险识别,分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性,综合评定企业的风险等级。企业的安全风险分为四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红色风险、橙色风险、黄色风险和蓝色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三)风险分级方法
 
  采用风险矩阵评价法,对每个企业开展风险分级。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分别用表明相对差距的数值来表示,然后用两者的算术乘积反映风险等级。计算公式:
 
  R=L×S
 
  R是指风险度;
 
  L是指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S是指事故后果的严重性。
 
  (四)风险分级标准
 
  1.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两个行业领域企业,分别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标准》(见附件1)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标准》(见附件2),确定L值和S值。
 
  2.计算L值和S值的算术乘积得出风险度R,对照风险矩阵(附件3),确定风险等级。
 
  3.风险等级划分原则:红色风险等级(R≥15);橙色风险等级(8≤R≤12);黄色风险等级(4≤R≤6);蓝色风险等级(R<4)。
 
  (五)风险等级校正
 
  1.在上述分级的基础上,对存在以下特殊情况的企业进行风险等级校正,提高风险等级:
 
  (1)列为省级以上挂牌督办整改单位未完成隐患整改的,提高两个等级;市级挂牌督办未完成整改的,提高1个等级。
 
  (2)一年内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提高两个等级(例如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伪造许可证,未批先建、超范围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企业经营违禁超标产品、违法储存等)。
 
  (3)三年内发生1起亡人一般安全事故或发生爆炸、着火、中毒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安全事故的,提高1个等级。
 
  2.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判定为红色风险等级:
 
  (1)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和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的;
 
  (2)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
 
  (3)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或者未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
 
  (4)三年内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或者三年内发生2起及以上亡人一般安全事故的。
 
  (六)分级工作程序
 
  1.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局聘请专家或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现场,对照风险分级标准中有关评分项目,逐项进行评估诊断,汇总填写《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分级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4)、《烟花爆竹企业风险分级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5)。
 
  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部分评分项目涉及数量庞大,短期内难以一一评估诊断的,可以实行抽样调查,继而推算总体情况。计算方法为:该项目企业存在问题数=样本存在的问题数×(总数/样本数)。例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有2000份,可抽取20份评估,如发现问题2项,则企业问题数为:2×(2000/20)=200。
 
  2.根据基本情况登记表数据,对照附件1或附件2,确定L值和S值,计算R值,对存在特殊情况的进行校正,最终确定其风险等级,填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分级信息表》(附件6),并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
 
  3.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局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将风险分级信息纳入企业档案,将确定的安全风险分级信息通知企业。由企业登录“辽宁省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通过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企业端)录入安全风险分级信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通过登录信息平台中的危化品“一张图一张表”信息系统对企业分级信息进行核定,标注企业风险等级,系统将自动生成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
 
  二、实施分级安全监管
 
  (一)对企业风险分级实施动态管理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每三年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重新分级。对有特殊情况发生的企业,按照风险等级校正的规定随时调整风险等级。对企业调整或者终止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也应相应调整风险等级或者移除,调整企业风险等级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辽宁省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上进行。
 
  (二)实施分级差异化安全监管
 
  各地要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原则,对不同风险企业实施差异化安全监管。L值为1的企业,可以申请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属地监管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监督检查频次,并将企业风险分级过程中L、S值较高的项目作为重点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实行差异化、精准化监管。要重点加强风险等级较高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评估、指导、约谈、警示、考核,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支持推动企业实施本质安全提升工程,加强安全管理,针对高风险项目,采取风险消减措施,强化重点风险管控,有效降低安全风险。
 
  三、推动企业开展风险辨识管控
 
  (一)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指导推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根据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企业要组织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企业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或邀请专家协助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分级。
 
  (二)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
 
  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安全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其中,重大安全风险应填写清单、汇总造册,报告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三)有效管控安全风险
 
  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要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要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要强化企业风险管控信息化手段运用,充分利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做好日常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企业要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四)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
 
  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实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国家对省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周密部署,细化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加快推动普查摸底、风险分级工作,确保分级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认真评估,科学分级
 
  各市在对企业风险分级过程中,要严格按分级划分标准执行。在开展评估诊断前,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对评估人员进行培训,掌握方法、标准、程序,明确分工。评估诊断过程中,要逐项组织评估,如实填写登记表,确保分级结果准确,客观反映企业实际,为分级监管提供科学依据。要及时掌握企业有关的变化情况,实施风险等级动态管理。
 
  (三)加强调度,确保实效
 
  各市要加大工作力度,及时调度工作情况,加快风险分级工作推进步伐。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积极推动企业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必要时,协调和组织专家力量,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工作。要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风险消减措施,确保风险受控。

   附件:
  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标准
 
  2.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标准
 
  3.风险矩阵(R)
 
  4.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分级基本情况登记表
 
  5.烟花爆竹企业风险分级基本情况登记表
 
  6.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分级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