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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定点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绿体〔2018〕62号)

各地“三品一标”工作机构、有关检测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精神,整合“三品一标”定点检测机构考核管理工作,我中心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定点检测机构有关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研究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定点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定点检测机构管理办法》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