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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关于认真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之食之放心的工作意见》的通知(黔食药监餐发〔2018〕40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实施方案和考核方案的通知》(黔文明〔2018〕3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我省食品安全质量,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附件:   关于认真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之食之放心的工作意见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