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大米等粮食生产者不得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香精香料的公告(2009年第15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
实施条例
的规定,大米等粮食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香精香料缺乏工艺必要性,大米等粮食生产者不得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香精香料。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