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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再修订啦
2024-03-28 10:45  点击:235

近期,宁夏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该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该条例,产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产区保护和葡萄酒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葡萄酒产业发展协调和保护机制,完善葡萄酒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将产区保护和葡萄酒产业发展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管理机构负责产区规划、统筹建设、协调管理和发展服务等工作。

在规划与建设方面,产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产区保护和葡萄酒产业发展规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产区内批准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时采取措施,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扬尘、噪声等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并在项目竣工后及时恢复施工场地的周边环境。

在产品与质量方面,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规划并实施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标准体系、绿色防控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产品溯源体系等保护体系建设,引导产区内生产经营者按照标准和规范从事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经营等活动,提高产品质量。

在标志管理与品牌建设方面,鼓励和支持产区内具备条件的酿酒葡萄、葡萄酒生产经营者申请使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侵犯贺兰山东麓酿酒葡萄、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知识产权的行为。

在发展与促进方面,产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葡萄酒产业的扶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宁夏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建立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强化基础研究、应用技术和新产品开发,开展多学科、跨领域协同创新和全产业链技术攻关,促进葡萄酒产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总之,《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旨在通过加强产区保护和管理,促进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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