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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同意延长月饼旧版包装使用期限的复函 (国市监食生复函〔2024 〕42号)
2024-03-25 09:40  点击:2762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国市监食生复函〔2024〕42号
发布日期:2024-03-22
生效日期:2024-03-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
备注: 

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中国商业联合会关于申请延长月饼旧版包装使用期限的函》《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关于申请延长月饼产品旧版包装使用期限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月饼质量通则》(GB/T 19855—2023)将于2024年4月1日实施。该标准调整了月饼产品分类、感官、理化、检验规则和标签标识要求。鉴于月饼生产销售季节性较强,部分执行《月饼》(GB/T 19855—2015)的月饼生产企业仍有较大数量的旧版包装剩余。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企业生产的月饼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及第1号修改单规定,且满足《月饼质量通则》(GB/T 19855—2023)中感官、理化和检验规则要求的,其旧版包装材料可以延长使用期限至2024年10月1日(以生产日期为准)。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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