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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依法处置恶意投诉、恶意举报行为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临市监市字〔2023〕189号)
2023-12-01 11:42  点击:175
发布单位: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临市监市字〔2023〕189号
发布日期:2023-12-01
生效日期:2023-12-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2025-11-30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沂河新区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依法处置恶意投诉、恶意举报行为暂行规定(试行)》已经市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

   依法处置恶意投诉、恶意举报行为 暂行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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