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79号
发布日期:2023-12-12
生效日期:2023-12-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进出口
备注: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阿塞拜疆全境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状态,解除原农业部与原质检总局2006年第619号公告关于阿塞拜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阿塞拜疆禽类及其相关产品进口。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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