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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检验检测领域行风建设的指导意见
2023-05-26 15:50  点击:1571
发布单位: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3-05-26
生效日期:2023-05-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检测相关
备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全国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湖北省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检验检测领域行风建设,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助力检验检测高质量发展,现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法监管、依规办事,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和职能转变,完善检验检测监督制约机制,持续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水平,推动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实现为社会提供更加诚信透明、经济优质、便捷周到的检验检测服务,不断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改革,加强法治监管、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建设,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的主体责任落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监管执法规范化、机构服务便民化,完善行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形成职责体系明确,监督制约完善的管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行风建设的宣传培训。以法治宣传培训为主,将行风建设作为检验检测机构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升机构的法治意识、自律意识,坚守诚信公平的底线要求,自觉依法经营。加强行政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廉政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知敬畏、守底线的高度自觉。

(二)优化资质认定审批服务。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全面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不断提升行动审批效率,规范审批流程,便利机构取证。积极推进电子证书应用,推动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提升机构的取证体验。

(三)加强技术评审能力建设。建立评审员数据库和技术专家库,加强对评审人员的考核与培训,严禁使用未通过考核、存在检验检测相关违法违规记录的人员。加强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在评审过程中增加规范评审和廉洁自律承诺环节,推进廉洁评审教育—监督—惩处制度。

(四)完善双随机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优化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优化完善监管指导细则。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增强省、市、县建设联动,提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合力,营造既“无处不在”,又“无事不扰”的监管态势。

(五)大力推动智慧监管建设。积极推进湖北市场监管“三网一中心”建设,试运行“区块链+检验检测”,形成覆盖全省的智慧监管网络,推动监管的智慧化、标准化,有效避免多头监管,重复监管,提高问题发现的效率,提升监管质效。

(六)推动信用监管作用发挥。加大检验检测机构信息收集力度,全面汇总列严、处罚、社会投诉等多方面机构信息,实现对机构的精准画像,探索开展信用分级管理,为有效研判信用风险提供基础,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科学配置检验检测领域监管资源,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

(七)强化联合监管机制建设。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住建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调动各方监管优势,加强信息沟通协调,综合运用监督抽查、信用监管等职能手段,不断强化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

(八)加强检测检测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行政监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监管人才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廉政纪律教育,不断提升监管人员的行政理念、服务意识和政风行风。加强检验检测技术人才培训,通过建立评审专家库、技能比武、评级评优等多种方式,引导专业技术人才主动钻研技术,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培育一批创新意识强、技术水平高、工作作风正的技能人才队伍。

(九)促进检验检测能力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要严守行业底线,恪守职业道德,不出具虚假或者不实的检验检测报告。严格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鼓励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向社会公开承诺、发布诚信声明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检验检测助推产业优化升级行动,推动检验检测产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产业集聚区协同创新、融合发展,引导检验检测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十)积极推进社会监督建设。引导检验检测机构主动对外公开服务信息,畅通信息公开查询渠道,及时公开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及处罚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企业调研,深入了解检验检测机构服务存在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需求,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十一)加强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强化检查问题的后处理,提升检查与执法的协同性,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机构实现“三移交”,即移交执法部门、移交主管部门、移交机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震慑效果,推动建设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要把行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积极落实行风建设各项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健全配套措施。要加强对检验检测领域行风建设的领导,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建立机制,全面推进。把检验检测领域行风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在日常培训中加强职业道德、法律法规教育。主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行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三)广泛发动,形成合力。利用广播、电视及报刊等宣传渠道,大力宣传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积极引导社会监管,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检验检测的行风问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深入调研,严格问责。深入开展调研工作,了解检验检测行风建设推进情况,及时发现相关问题。对违规的行政监管人员,视情节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违法检验检测机构,坚决依法查处,并加大违法失信曝光力度。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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