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食品餐饮监督管理处对全市为学校供餐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2023-04-17 14:53  点击:1015

根据年度安全领域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监督管理处对全市为学校供餐的18家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此次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其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信息公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备餐供餐与配送、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管理、制止餐饮浪费和禁烟标识等11项内容,共计57条检查要点。

现已对全市为学校供餐的18家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检查完毕。企业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通过检查。

食品餐饮监督管理处

2023年4月14日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宜宾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宜宾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宜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宜宾市禁止畸形吃播反对食品浪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宜市监规〔2023〕1号)
上一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郑政办〔202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