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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农水产品的原产地标示相关法律》修改单
2020-06-03 14:44  点击:5683
发布单位: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韩国海洋水产部
发布文号:法律第17314号
发布日期:2020-05-26
生效日期:2020-05-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法规
专业属性:标签标识
备注:5月26日,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发布了《农水产品原产地标示相关法律》部分修改单,其主要内容如下:   今后,将通过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和国立农产品质量管理员的网站公布“有可能混淆原产地的标示”和“伪装销售”的情况,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违反者的教育进修履行期限从3个月延长到4个月,并新设定若向执法机关自首,就减免或免除其刑罚的特殊规定。   为了应对大规模、范围广的原产地标示违反行为,政府将原产地标示管理权限赋予市、道知事,广域、基础地方自治团体都可以自主执行原产地标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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