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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管广告违法线索处置暂行规定》的通知 (皖市监广〔2020〕2号)
2020-03-19 16:19 点击:1453
发布单位: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皖市监广〔2020〕2号
发布日期:
2020-03-18
生效日期:
2020-03-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管广告违法线索处置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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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公共卫生部发布第414号公告《食品中污染物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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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20年特殊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沪市监特食〔202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