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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徐州市食品摊贩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徐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2019-07-09 15:23  点击:1278
发布单位: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徐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发布日期:2009-04-02
生效日期:2009-04-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地方性法规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2009年2月26日徐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09年3月26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 2009年4月2日徐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徐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废止《徐州市食品摊贩卫生管理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徐州市食品摊贩卫生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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