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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检查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督查的方案》的通知 (鄂安办函[2018]21号)
2019-06-11 15:01  点击:534
发布单位: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鄂安办函[2018]21号
发布日期:2018-07-13
生效日期:2018-07-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委会办公室:
 
    现将《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检查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督查方案》印发你们,望被检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做好迎接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未被列入检查的地区,要进行自查,并在7月25日前将自查情况、汇报材料和统计表报省安监局执法监督处。
 
    附件:   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检查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督查的方案
 
    湖北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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