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饲草料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青政办〔2012〕166号)
2019-03-01 16:08  点击:1849
发布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青政办〔2012〕166号
发布日期:暂无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有效性未知:未找到相关有效性判定依据。
   为加快推进饲草料产业发展,强化畜牧业基础建设,建立抗灾保畜保障机制,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促进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建设高原特色青海特点的现代生态畜牧业。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深刻认识饲草料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发展饲草料产业的重要性。饲草料产业是保障畜牧业发展的根本,是衣牧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大力发展饲草料产业,不仅为家畜提供丰富的饲草料来源,缓解畜草矛盾,增强防灾抗灾能力,而且对建立生态型草地农业,实现衣牧耦合,改善畜牧业生产条件,推行舍饲、半舍饲圈养,建立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制度,促进天然草原休养生息,保护和恢复草原植被,转变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发展生态畜牧业,提高草原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生态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发展饲草料产业的紧迫性。我省饲草料产业发展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牧区推行以草业为中心的“四配套”建设,全省各地积极开展人工种草、飞播牧草、圈窝种草及天然草原改良,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我省先后启动实施了一批重大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和草业配套工程项目,有力地推动了饲草料产业的发展。但是,面对当前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和发展现代生态畜牧业的新形势,应该清醒地看到,我省饲草料产业规模小,生产加工能力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组织化和产业化发展水平低,技术服务跟不上,市场体系不健全,缺乏产品质量标准等问题。特别是全省推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后,对2.45亿亩天然草原实行禁牧,2.29亿亩草原实行草畜平衡,牧区畜牧业发展饲草缺口明显加大、草畜矛盾更加突出,严重影响着全省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为此,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饲草料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发展饲草料产业作为保证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推进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两新”目标、“三区”建设的最基础、最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加快饲草料产业发展,为全省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欧盟对食品使用某些通用描述的营养和健康声称的减损
上一篇: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启用和换发新版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