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沪食药监餐饮函〔2018〕59号
发布日期:2018-04-09
生效日期:2018-04-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http://www.shfda.gov.cn/gb/node2/yjj/xxgk/zfxxgk/zxxxgk/sp/u1ai55561.html
附件: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标准化操作规程(2018版)
附件: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标准化操作规程(2018版)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执法总队: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处置能力、规范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流程和工作内容,市食药监局执法总队起草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标准化操作规程(2018版)》(以下简称《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规程(SOP)》)。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规程(SOP)》目的是指导基层一线调查人员掌握“对于食品安全事故需针对开展哪些环节和内容的调查”、调查组长掌握“调查组需要全面调查哪些内容和数据”、负责人掌握“事故总体概况、各调查组调查进度、向上级报告和信息发布的基本要素”。请各区市场监管局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时参照试行。
为便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规程(SOP)(2018版)》日后的修改完善,各区市场监管局在试用过程中,如有意见与建议,请向市局执法总队反馈。
联系人:市局执法总队,郑雷军,18917603673,zhengleijun@smda.gov.cn。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