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2017年第111号
发布日期:2017-12-12
生效日期:2017-12-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质检总局、农业部2001年联合公告第143号中对意大利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禁令。
意大利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农业部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