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2017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内农牧法字(2017)88号)
2017-11-09 09:39  点击:1396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发布文号:内农牧法字(2017)88号
发布日期:2017-11-06
生效日期:2017-11-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暂无
  根据《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政法发﹝2017﹞25号)要求,我厅对2015年全面清理后列入继续有效目录和修订后重新公布目录的,以及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前我厅制发的4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9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0件,拟修改后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4件。
 
  特此通告。
 
  附件: 自治区农牧业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7年11月6日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京检法〔2017〕31号)
上一篇:质检总局关于扩大授权检疫审批动植物产品范围和调整部分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管要求的公告(2017年第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