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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等的公告(2017年第3号)
2017-03-21 14:58  点击:39951
发布单位: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暂无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附件:
1.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
2. 食品用香料新品种乙基芳樟基醚
3. 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扩大使用范围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食品用香料新品种乙基芳樟基醚和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扩大使用范围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1.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
 
  2.    食品用香料新品种乙基芳樟基醚
 
  3.    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扩大使用范围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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