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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商品归类决定(Ⅳ)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38号)
2017-02-24 09:28  点击:576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38号
发布日期:2016-06-23
生效日期:2017-01-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执法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公布2016年商品归类决定(Ⅳ)(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   2016年商品归类决定(Ⅳ)
 
  海关总署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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