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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制(修)订计划(第二批)(公告2016年第8号)
2016-05-10 16:54  点击:1374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公告2016年第8号
发布日期:2016-04-08
生效日期:2016-04-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制(修)订计划(第一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第16号公告)公布以来,相关工作进展顺利,计划任务基本完成。
 
  按照中央编办要求,为加快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修编整合工作,指导重点行业推行清洁生产,经公开征求编制建议并筛选,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制定了《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制(修)订计划(第二批)》(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请各承担单位按照《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导则》(试行)抓紧组织开展编制工作。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研究中心协助做好相关技术审查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分批发布制(修)订的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制(修)订计划(第二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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