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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的通知(渝府发〔2015〕14号)
2015-03-18 14:39  点击:2458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已经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经市委第121次常委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1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5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

  根据国务院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安排,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和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突出全面深化改革、五大功能区域发展、依法治市、大都市建设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按照“急需先立、质量第一、成熟优先、立改废相结合”原则,深入调查研究,严格立法程序,改进立法方法,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做到依法科学民主立法,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和良好的法治保障。

  二、项目安排

  列入本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共97件,包括地方性法规草案50件、政府规章47件。在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中,审议项目5件、预备项目16件、调研项目29件;在政府规章项目中,审议项目12件、预备项目16件、调研项目19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立法工作的指示、要求,切实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审议项目原则上必须在2015年年内完成,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报告;预备项目要积极推进,比较成熟并符合法定程序规定的可在2015年年内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调研项目要加强调查研究,开展分析论证,研究制度建设措施。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立法计划实施的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审查把关等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任务。

  (二)坚持开门立法。所有立法项目均应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等网站、媒体上予以公开,听取公众特别是管理相对人的意见。要完善立法协商制度、公众参与立法听证制度、征求意见制度、意见采纳和反馈制度等,加强政府立法制度建设,有效回应公众对制度建设的意见和诉求。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部门起草、委托起草、联合起草工作机制。

  (三)注重立法质量。要坚持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立法调查研究,保证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要严格立法程序,加强立法论证,切实做到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与上位法相符合、与同位法相衔接。要健全立法档案,强化立法工作基础,提高立法工作能力。要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和立法评审委员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评审质量。

  (四)搞好协调配合。市政府各部门在立法工作中要相互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立法工作。由市人大有关机构牵头起草、直接提出立法议案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各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参与,主动做好有关调研论证工作;由市政府提出议案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各责任部门要高度负责,保证质量,并加强与市人大有关机构的工作联系和情况沟通,坚持提前介入、严格审查、按程序送审。要加强与市政协有关机构的衔接,切实推动立法协商。

  附件:重庆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项目表
 

附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
政府规章计划项目表
一、地方性法规草案(共50件)
(一)审议项目(5件)。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责任单位
1
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
市城乡建委
2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修正)
市环保局
3
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修订)
市民政局
4
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
市安监局
5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修订)
市发展改革委
(二)预备项目(16件)。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责任单位
1
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修订)
市城乡建委
2
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市规划局
3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修正)
市规划局
4
重庆市不动产登记条例
市国土房管局
5
重庆市旅游条例(修订)
市旅游局
(另有委托起草)
6
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修订)
市市政委
7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
市老龄委
8
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条例
市农委
9
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修订)
市人力社保局
10
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
市水利局
11
重庆市社区矫正工作条例
市司法局
12
重庆市公共交通条例
市交委
13
重庆市无线电管理条例
市经济信息委
14
重庆市食品安全条例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5
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管理条例
市文化委
16
重庆市公共文化服务条例
市文化委
(三)调研项目(29件)。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责任单位
1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
市市政委
2
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市市政委
(另有委托起草)
3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修订)
市园林局
(另有委托起草)
4
重庆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市财政局
5
重庆市湿地保护条例
市林业局
6
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订)
市气象局
7
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修订)
市司法局
8
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修订)
市综治委
9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办法
市安监局
10
重庆市政府投资条例
市发展改革委
11
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修订)
市发展改革委
12
重庆市城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
市发展改革委
13
重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修订)
市工商局
14
重庆市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修订)
市工商局
15
重庆市港口管理条例(修订)
市交委
16
重庆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
市交委
17
重庆市地方铁路管理条例
市交委
(另有委托起草)
18
重庆市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市交委
(另有委托起草)
19
重庆市民办教育条例
市教委
20
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修订)
市教委
21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修订)
市经济信息委
22
重庆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
市商委
23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
市卫生计生委
24
重庆市广播电视条例
市文化委
25
重庆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市文化委
(另有委托起草)
26
重庆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修订)
市质监局
27
重庆市标准化条例
市质监局
(另有委托起草)
28
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
市质监局
29
重庆市行政执法程序条例
市政府法制办
(另有委托起草)
二、政府规章(47件)
(一)审议项目(12件)。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责任单位
1
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
2
重庆抗战遗址保护管理办法
市文化委
3
重庆市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办法
市经济信息委
4
重庆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
市市政委
5
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修订)
市公安局
(市公安消防总队)
6
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市质监局
7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市机关事务局
8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市环保局
9
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市政府法制办
(另有委托起草)
10
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
市国土房管局
11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市国土房管局
12
重庆市消火栓管理办法
市市政委
(二)预备项目(16件)。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责任单位
1
重庆红岩遗址保护区管理办法(修订)
市文化委
2
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修订)
市交委
3
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修订)
市政府法制办
4
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修订)
市政府法制办
(另有委托起草)
5
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市工商局
6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赔偿补偿办法(修订)
市园林局
7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修订)
市城乡建委
8
重庆市地下工程建设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市国土房管局
9
重庆市矿业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市监察局
10
重庆钓鱼城遗址保护管理办法
市文化委
11
重庆市社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修订)
市公安局
12
重庆市设备监理管理办法
市质监局
13
重庆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市公安局
(另有委托起草)
14
重庆市工业园区管理办法
市经济信息委
15
重庆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市机关事务局
16
重庆市退役士兵安置办法
市民政局
(三)调研项目(19件)。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责任单位
1
重庆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规定
市国资委
2
重庆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市发展改革委
3
重庆市城市道路建设管理办法
市城乡建委
4
重庆市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
市国土房管局
5
重庆市城乡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修订)
市民政局
6
重庆市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修订)
市财政局
7
重庆市新型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
市政府研究室
8
重庆市土地整治管理办法
市国土房管局
9
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市市政委
10
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修订)
市环保局
11
重庆市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市环保局
12
重庆市统一代码管理办法(修订)
市质监局
13
重庆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
市城乡建委
14
重庆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
市环保局
15
重庆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规定
市残联
16
重庆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修订)
市农委
(另有委托起草)
17
重庆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修订)
市商委
18
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办法
市城乡建委
19
重庆市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
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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