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林业局
发布文号:粤环函〔2025〕52号
发布日期:2025-03-13
生效日期:2025-03-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知
专业属性:
备注:原《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2022年修订版)》相应废止。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林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探索鼓励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完善我省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管理,我们组织制订了《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2025年修订版)》,现印发实施,原《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2022年修订版)》相应废止。各地市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反馈。
附件: 《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2025年修订版)》.pdf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林业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