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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 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 (环科财〔2025〕12号)
2025-02-20 15:26  点击:188
发布单位: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文号:环科财〔2025〕12号
发布日期:2025-02-14
生效日期:2025-02-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气象、林草主管部门,各中央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国科技大会要求,进一步推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落实落地,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研究制定了《   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 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科学院

中国气象局

国家林草局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5年2月1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中央科技办。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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