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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合同示范文本制(修)订工作规范的通知
2025-02-10 10:16  点击:138
发布单位: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5-02-08
生效日期:2025-02-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2030-02-07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和原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制定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工作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15〕178号),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同示范文本制(修)订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开展合同范本制(修)订时参照执行。上述工作规范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

附件:

   合同示范文本制(修)订工作规范.docx

   关于印发合同示范文本制(修)订工作规范的通知.pdf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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