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
2025-02-08 10:47  点击:131
发布单位: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5-02-06
生效日期:2025-02-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全面收官、“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关键之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按照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依法履职、开拓进取,干字当头、奋发有为,扎实推动新时代江苏人大工作走在前列。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部署安排,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不断提高新时代新征程地方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我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作出新的贡献。

——以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握人大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职责定位,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和省委要求,围绕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扎实推动人大领域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不断激发人大工作生机活力。

——以“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为抓手。拓展学思践行的广度和深度,引导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在深学细悟上下功夫,在履职尽责上见实效,在创新创优上展风采,以学在前、干在前、走在前的实干担当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

——以江苏人大工作持续走在前列为目标。按照“定3年、谋8年、展望13年”总体思路,立足2025年既定目标和年度特点,扎实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坚持干字当头,加强上下联动,推动我省人大工作持续走在全国“第一方阵”。

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认真落实常委会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学习研读习近平《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重大使命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对“在高质量发展上继续走在前列”重大要求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对总书记赋予江苏工作一系列重大任务要求的认识。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支部周学习、专工委半月谈、全机关月讲座”学习制度。

2. 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在人大工作中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加强常委会党组对机关党组、各专工委分党组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3. 巩固拓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长效机制。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人代会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及时跟进“学”、丰富形式“思”、紧扣中心“践”、联系实际“行”,持续深化学习实践活动,继续办好“人大代表讲坛”,引导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代表讲坛、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忠实为民代言、提升履职水平。组织召开学习实践活动推进会,交流各地做法成效,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不断巩固省市县乡四级人大协同推进、五级代表广泛参与、活动开展与依法履职融合促进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高质量推进立法,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4. 推进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围绕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全会明确的立法重点,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研究修订财政监督条例、地方金融条例等。推进构建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省域法规制度,作出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修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法规。健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立法快速响应机制,对改革发展急需的立法项目,及时启动立法程序,加快立项、起草、审议进程。加强同“一府一委两院”沟通协调,增强立法工作合力。对于纳入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的法规项目,及时提请省委常委会研究讨论。

5. 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深化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人大在确定立法项目、组织法规起草、重大问题协调、草案审议把关方面的主导作用。继续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相关领域省人大代表挂钩联系法规项目工作。积极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突出地方特色,不断提高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健全立法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落实法规草案民意征集办法,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运行机制,规范开展立法听证工作,广泛凝聚立法共识。

四、坚持高效能精准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6. 提升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落实修改后的监督法规定,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法实施机制,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紧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部署、聚焦省委省政府八个行动方案确定监督项目,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传统产业焕新、深化农村改革、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弱势群体兜底性民生保障、促进外贸创新发展、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太湖流域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等方面,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监督手段,切实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落地落实。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探索开展对重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专题询问。稳妥有序推广乡镇政府向乡镇人大报告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工作,推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向基层延伸。推进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制定江苏省推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报告。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听取审议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水平。

7. 丰富监督工作方式。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把前期调研、实地检查、会议审议做深做实,针对问题提出务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优化监督流程,进一步落实好审议意见当面交办机制,明确“问题清单+建议清单”,提升监督刚性,推动问题整改。深化重点监督议题由专门委员会报告专项监督工作情况。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监督,继续听取部分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并开展评议,组织对常委会任命的部分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推动市县乡人大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的指导意见落实,支持开展对选举人员监督试点工作。

五、坚持高水平代表履职,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

8. 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培训。围绕学习贯彻修改后的代表法、监督法,突出科技创新和新型工业化、教育文化、乡村振兴、社会治理、深化改革等主题,分领域举办省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丰富“数字人大”代表学堂内容,为代表线上学习提供保障。研究制定加强省人大代表培训基地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更好发挥培训基地作用。

9. 深化“两个联系”。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认真组织代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有序执行职务、参加活动。健全和落实常委会联系代表机制,持续推进主任会议成员走访基层一线省人大代表、调研县级人大、基层一线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三个全覆盖”,组织好主任接待代表日、代表参加执法检查等活动,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经济运行观察点、社会事业发展观察点作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依托人大代表履职“家站点”及各类信息化平台,就近就便接待联系人民群众,更好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

10. 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贯彻实施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和代表建议办理有关规定,通过情况通报、专题培训等方式,协助代表知情知政,引导代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反映社情民意,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常态化组织代表走进承办单位、承办单位人员走访代表活动,督促承办单位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着力提高代表建议办成率。组织督办重点处理代表建议,以点带面推动建议办理高质量。深化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意见建议常态化处理反馈机制,将代表调研视察、代表座谈会、代表观察点分析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闭会期间代表建议交办,形成工作闭环。

六、坚持高标准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人大机关在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中的服务保障作用

11.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持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能力、人大代表议政能力、人大机关干部服务保障能力,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加强市县人大新任职负责同志履职培训,提升民主法治素养和人大工作本领。强化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宣传阐释能力,用好“江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讲好中国民主故事、江苏人大故事。

12. 深化作风效能建设。落实人大领域改革重点任务举措,坚持先立后破、破立并举,以过硬改革成果不断提升履职质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下更大力气为基层减负赋能。加强调查研究成果转化,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开展公民旁听省人代会、常委会会议工作,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人大民意征集平台作用,认真办理群众线上线下来信来访,为立法、监督等工作提供参考。深化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法依规开展监督,营造人大机关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13. 强化人大联动协同。围绕十项重点工作加强省市县人大上下联动,不断完善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的工作机制,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鼓励支持基层创新实践,持续加强开发区人大工作和建设,有序推进乡镇人大副主席、人大街道工委副主任兼职配备。深化长三角地区人大工作协作,密切三省一市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方面协同合作,共同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实施。

14. 推进对外交流交往。服从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开展人大对外交往,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深化与外国立法机构交流,加强专题性、专业性交流,打造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家站等外宣窗口,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在对外交往中的作用,切实提升对外交流合作的层次与水平。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南京市消防条例|2024年修订版
上一篇: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