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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浙粮〔2024〕35号)
2024-12-19 08:42  点击:117
发布单位: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省财政厅
发布文号:浙粮〔2024〕35号
发布日期:2024-12-04
生效日期:2024-12-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

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政策性粮食购销领域监督,维护我省粮食安全,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粮执法规〔2023〕144号),省粮食物资局、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制定了《浙江省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浙江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29日 浙粮〔2024〕35号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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