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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答疑解惑篇-散装食品标签那些事儿
2024-11-06 16:21  点击:393

在超市里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琳琅满目的糖果、饼干、干果、粮食等食品,需要我们自己挑选,称重计量,这些我们称之为散装食品。

散装食品指无预先定量包装,需称重销售的食品,包括无包装和带非定量包装的食品。散装食品不包括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特殊食品以及餐饮服务制售食品。散装食品区别于预包装食品,特征之一是称量销售,即不预先确定销售单元,按基本计量单位进行定价、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的食品。

那么散装食品的标签应该怎么标示呢?为方便企业和消费者迅速了解散装食品的标签要求,食品伙伴网针对大家常见的疑问进行解答。

1.散装食品标签需要标示哪些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结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21-2014)第6.8条,销售散装食品,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确保消费者能够得到明确和易于理解的信息。散装食品标注的生产日期应与生产者在出厂时标注的生产日期一致。总结散装食品的强制标识有:食品的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2.散装食品外包装上已经有相关标识,散装食品销售的容器/柜台是否仍旧需要标识相关信息?

如果包装上已有相关标识,并且信息是完善的,销售时容器可以不标识。

从散装食品定义可以看出,散装食品包括无包装和带非定量包装的食品。散装食品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① 有外包装,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时可以不在容器上标示。

② 有外包装,外包装上未标明食品的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时需要在容器上进行标示。

③ 无外包装的情况。销售时需要在容器上进行标示。

3.散装食品需要有条形码吗?

不需要,一般情况下申请条形码是要有净含量的,目前各省份一般要求的也是预包装食品。

4.是否有散装食品标签不规范的案例?

有这样的案例:消费者在**超市花费1.6元购买“燕麦酥”散装食品一袋。该食品外包装标签标注有“燕麦酥、有效日期2019-3、单价25.00/kg、重量0.064 kg、总价1.60(元)、条形码”。

涉案产品系散装食品,被告作为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并结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21-2014)第6.8条规定。由于被告未举示相关证据加以证明,也未提供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无法明确涉案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基本信息,无法证明涉案食品系合格产品,故法院认定被告销售的涉案产品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对原告要求被告退还货款并赔偿一千元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5.小结

散装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不容忽视,食品可以散装,但标签不可“散装”。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应确保所使用的标签合规,保证食品标签标示内容真实、规范、易于辨认和识读。食品伙伴网拥有专业的合规咨询团队,可为企业提供标示合规的相关服务,欢迎大家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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