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4-10-14 17:11  点击:337
发布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4-10-14
生效日期:2024-10-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解读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有利于指导各地进一步践行大食物观,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为福建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福建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食物观重要论述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食物观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因地制宜立足我省自然资源禀赋,全方位多途径挖掘食物资源,推进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特点

(一)坚决贯彻中央精神。《实施方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农业观、大食物观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精神,确保我省践行大食物观的总体方向和主要内容与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高度统一。

(二)充分体现福建特色。我省持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着力构筑临海蓝色产业带、闽西北绿色产业带、闽东南高优农业产业带,取得了显著成效。《实施方案》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一任接着一任干,锚定目标不放松,继续聚焦做强做优临海蓝色、闽西北绿色、闽东南高优三大特色农业产业带,念好“山海经”、打好“特色牌”、抓好“产供销”,突出粮食和蔬菜、水果、畜禽、食用菌、茶叶、水产、笋竹、中药材等特色主导产业,全面开发食物资源,全力提升质量效益,推进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打造践行大食物观福建样板。

(三)注重政策落地见效。《实施方案》谋划提出了到2030年的总体发展目标,围绕7大类食物开发任务,设置了到2030年的具体任务指标。同时,将各项任务细化到具体的项目上,研究谋划一批重点项目,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能够落地见效。

三、《实施方案》执行期限

《实施方案》执行期限为2024—2030年。

四、《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全面开发食物资源、全面提升质量效益、切实强化保障措施等四个部分。

(一)关于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明确我省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念好“山海经”、打好“特色牌”、抓好“产供销”,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向森林、江河湖海和设施农业要食物,向植物动物微生物要热量、要蛋白,有效促进食物新品种、新领域、新技术开发,推动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加快构建粮经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为福建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全面树立,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障更加有力,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基本建成。全省蔬菜、水果、畜禽、水产、食用菌、茶叶、笋竹、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产量稳定增长、品质进一步提高,形成200条产值超10亿元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特色农业产业成为县域经济重要支撑。

(二)关于全面开发食物资源。《实施方案》提出要久久为功持续做强做优临海蓝色、闽西北绿色、闽东南高优三大特色农业产业带。重点推进七项任务。

一是巩固提升产能,夯实粮油生产基础。在粮食生产方面,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扩大再生稻和旱稻种植,挖掘旱粮生产潜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在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推进田块整治、灌排设施和田间配套设施建设,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在油料生产方面,实施油茶生产三年行动,稳定花生种植面积,扩大油菜种植。

二是突出“福菜”特色优势,提升重要农产品保供能力。在蔬菜生产方面,重点优化设施蔬菜生产布局,扩大闽江口以南冬春蔬菜种植面积,大力发展夏秋高山蔬菜。在肉蛋奶生产方面,巩固生猪产能,加快建设信息化、智能化现代生猪养殖基地;做强做优肉鸡产业,推进禽蛋产业集聚发展;巩固提升奶源生产能力,建设奶牛智慧牧场。

三是优化“福果”结构,丰富特色水果产品。调优水果生产区域布局,巩固传统优势水果,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水果,加快建设一批生态果园。同时,提升水果采后商品化处理和加工水平,支持开发果蔬粉、水果酵素、冻干食品等新产品。

四是科学利用水域资源,建设“福海粮仓”。在水产养殖方面,发展内陆水域大水面生态养殖、稻莲渔综合种养和深水网箱养殖,发展实施人工鱼礁项目,建设一批深远海绿色生态养殖基地和国家海洋牧场。在远洋捕捞方面,鼓励发展大洋渔业,建成投产、更新改造一批远洋渔船,建成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在新业态培育方面,加快藻类食物开发,发展海洋功能食品等精深加工,打造一批沿海渔港经济区。

五是推进“福菌”转型升级,发展壮大食用菌产业。巩固优势品种生产规模,做强大宗食用菌品种,做优特色品种,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珍稀食用菌栽培,大力发展食用菌精深加工。推广菌粮轮作、移动智慧菇房栽培、菌包生产供应社会化服务等新模式,发展高层、多层、立体式集约化栽培。

六是加快茶叶功能拓展,推进“三茶”统筹发展。在提升茶文化影响力方面,深入挖掘闽茶文化内涵,组织开展茶事活动,将福建打造成中华茶文化向世界传播的重要窗口。在提升茶产业竞争力方面,保护优异茶树种质资源,推动标准化生态茶园建设,做大做强一批茶叶市场,高质量建设一批区域茶叶交易中心。在提升茶科技支撑力方面,支持研制先进茶叶加工设备,开发茶叶功能成分产品,发展茶衍生产品。

七是有序开发森林食物资源,打造“森林粮库”。大力发展笋竹产业,支持冬笋丰产、笋竹两用基地建设,建设全自动化生产线,研发笋食品。充分挖掘林地资源,因地制宜发展林下养殖,推进林下中药材等自然种植,提高锥栗、板栗单产水平,开发新型森林食品。培育发展食药同源产业,建设“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培育壮大建莲、薏米、太子参、铁皮石斛、黄精等食药同源产业。

(三)关于全面提升质量效益。《实施方案》提出了三个方面措施,为夯实践行大食物观基础,如期实现具体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强化食物开发基础研究,建设食物开发创新平台。加强优异、特色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评价,支持开展联合攻关,加强现代化种业基地建设,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推进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强化数字赋能,建设一批智慧农场(牧场、渔场)。

二是促进全链条集聚发展。建设一批产业园、产业集群、产业强镇,培育壮大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发展精深加工,集成应用新技术装备,开发一批新产品,发展预制菜产业,打造“福农优品”品牌矩阵。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推进老旧设施改造提升,布局建设植物工厂。推进一批农产品产销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改造提升产地批发市场、田头市场。

三是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健全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强化全过程、全链条食品监管。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引导居民减油增豆、增禽增奶,增加蔬果、水产品及全谷物消费,持续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加大执法联动工作力度,全力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四)关于切实强化保障措施。《实施方案》强调要统筹各方力量,加强资金、技术、人才、用地等要素保障,推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食物开发格局。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规则》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4年第45号)
上一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24〕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