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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11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2 号)
2024-09-30 16:33  点击:115
发布单位: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2 号
发布日期:2024-09-30
生效日期:2024-09-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 11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11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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