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碳市场履约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环气候字〔2024〕6号)
2024-09-25 16:52  点击:159
发布单位: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吉环气候字〔2024〕6号
发布日期:2024-09-25
生效日期:2024-09-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州)、梅河新区(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建立完善我省碳市场履约风险防控工作机制,规范我省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权配额清缴,有效防范化解碳市场履约风险隐患,推动碳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厅研究制定了《吉林省碳市场履约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9月23日

附件:

   吉林省碳市场履约风险防控工作方案.doc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获得我国检疫准入动植物源性药材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更新至2024年9月25日)
上一篇: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体系》的通知